Transcript Ch.3
3 Chapter 航空基本票務 1-2 票務(Ticketing)在廣義上的 定義,是指任何以票券形式存在 的服務憑證之謂,例如機票、火 車票、汽車票、輪船票、以及旅 遊相關行業所開具的諸多自由行 套裝旅遊券等。 第一節 航空機票種類 一、普通票 指標準的全票(Adult Fare),價格一般為公告票面 價,從開始旅行日起一年有效。 二、優待票 (一) 兒童票(Child Fare,CH) 凡是滿二歲未滿十二歲的旅客與購買全票之監護人 ,搭乘同一飛機、同一等艙位,即可購買兒童票,如同 全票占有一座位,有與全票同樣的免費托運行李。 1-4 第一節 航空機票種類 (二) 嬰兒票(Infant Fare,IN) 所謂嬰兒乃是指出生後滿兩週未滿二歲的幼童,由 其監護人陪同搭乘同一班機、同一等艙位、不占機位, 即可購買適用全票10% 的機票。 1-5 第一節 航空機票種類 (三) 領隊優惠票(Tour Conductor Fare,CG) 根據IATA規定計有下述。 1. 十至十四人的團體,可享有半票一張。 2. 十五至二十四人的團體,可享有免費票(Free of Charge,FOC)一張。 航空公司對帶團的領隊提供優 惠機票。(圖片來源:郭名龍 攝) 1-6 第一節 航空機票種類 (四) 代理商優待票(Agent Discount Fare,AD) 針對有販售機票之旅行代理商服務滿一年以上的職 員,可視情況申請代理商折扣優惠(75% off)的機票, 亦即僅付全票的四分之一(25%)的票價,故在業界一 般又稱之為四分之一票(Quarter Fare)。 1-7 第一節 航空機票種類 三、特別票 (一) 旅遊票 (二) 團體全備旅遊票 指團體包辦式旅遊(Group Inclusive Tour,GIT), 規定必須達到特定人數,每人才能享受特定程度的優惠 。例如GV10。 1-8 第一節 航空機票種類 四、影響票價結構的六項要素 1. 座艙等級代號 2. 季節代號 3. 週末/平日代號 4. 航班時間代號 5. 旅客身份屬性代號 6. 同艙級票價等級代號 不同艙級將影響票價結構,圖 片國泰航空經濟客艙。(圖片 來源:郭名龍攝) 1-9 第一節 航空機票種類 五、影響票價結構的飛行方式 (一) 直飛(Direct Flight) (二) 不停留(Non-stop Flight) (三) 轉機(Connection Flight) 轉機又可分下列兩種型態: 1. 搭乘同一家航空公司轉機( On-line Connection) 2. 搭乘兩家或兩家以上不同的 航空公司轉機(Interline Connection) 轉機指旅客的旅程被中斷,需 暫停一個城市或以上,通常轉 機較為費時。 (圖片來源:郭名龍攝) 1-10 第二節 機票構成形式 一、機票類型 (一) 手寫機票(Manual Ticket) (二) 自動化機票(Transitional Automated Ticket,TAT) (三) 自動化機票含登機證(Automated Ticket and Boarding Pass,ATB) (四) 電子機票(Electronic Ticket,ET) 1-11 第二節 機票構成形式 二、機票的構成要素 機票主要由如下四個不同票聯(Coupon)所組成。 1. 審計聯(Auditor Coupon) 又稱稽核聯,審計聯與報表一同交會計單位報帳之 用,目前BSP機票已無需審核聯。 2. 公司聯(Agent's Coupon) 由開票代理單位存檔備查。 3. 搭乘聯(Flight Coupon) 又稱為客票聯,分一張、二張、及四張搭乘聯三種 ,各航段行程(From/To)必須附著旅客存根聯, 才得視為有效票。 1-12 第二節 機票構成形式 4. 旅客存根聯(Passenger Coupon) 旅客存查或報帳使用聯。 1-13 第二節 機票構成形式 三、開立機票注意事項 1. 開立人工繕寫機票,須一律使用大寫的英文大寫字 體(Block Capitals)。 2. 機票為有價證券,必須妥善保管。 3. 機票開立後不得塗改,否則該機票視為無效。 4. 開立機票應按機票號碼順序填發。 5. 每本機票只能由該名旅客使用,不能給旅客本人以 外之他人使用。 6. 機票航段欄位內如有空白航段,應填入『VOID』 使其後段作廢。 1-14 第二節 機票構成形式 四、機票訂位應注意事項 1. 英文姓名確認無誤,必須與護照姓名完全相同。 2. 飛行行程每一站,當地連絡人電話。 3. 遇需轉機時,應注意轉接時間的恰當性。 4. 由旅行社代訂之行程,若牽涉多家不同航空公司, 仍應直接由旅行社更改其訂位。 5. 若機票上顯示之訂位狀況與實際訂位不同,必須立 即與航空公司確認更正。 1-15 第二節 機票構成形式 五、旅客屬性代號 1. COUR(Commercial Courier):商業信差。 2. DEPA(Deportee Accompanied by Escort):指被放 逐的人,或遞解出境者,有護衛陪伴。 3. DEPU(Deportee Unaccompanied):指沒有護衛陪 伴的遞解出境者。 4. DIPL(Diplomatic Courier):指外交信差。 5. EXST(Extra Seat):指需額外座位,如身材過大 或有攜帶樂器或易碎品者。對於體型壯碩之旅客, 航空公司會依情況給予兩份座位供其專用。 1-16 第二節 機票構成形式 6. INAD(Inadmissible Passenger):指被禁止入境的 旅客。 7. UM(Unaccompanied Minor):所謂UM是指未滿 十二歲單獨旅行的孩童。由於各家航空公司機型不 同,每家航空公司對嬰兒及UM人數限制以及旅行 服務也各有差異。 8. DATE OF BIRTH:出生日期,如KAO/MING YI MSTR2OJAN07。 9. IN(INF;Infant):指嬰兒。 10.CHD(CH;Child):指小孩。 1-17 第二節 機票構成形式 11.SP(Special Handling):指乘客由於個人身心或某 方面之不便,需要提供特別的協助。 旅客辦理劃位報到應出示訂位紀錄及機票。 (圖片來源:郭名龍攝) 1-18 第三節 機票欄位的填寫 (一) NAME OF PASSENGER BOX(1. 旅客姓名欄) (二) FROM/TO BOX(2. 行程欄) 1. 遇擁有不只一座國際機場之如下城市時,行程欄除 標示城市全名、CITY CODE外,同時亦應加註機場 全名。 2. 任何城市與其他不同國家或地區城市同名時,例如 San Diego、Springfield、Salem等,必須加註國家或 地區名稱。 3. 旅客行程如涉及非航空之海陸交通工具時(Surface ),該城市全名仍須填寫,惟該行程其他欄位則須 以「VOID作廢」標示。 1-19 第三節 機票欄位的填寫 (三) X/O BOX(3.停留限制欄) X: 打X時表示旅客在此一城市之行程限制如下。 (1)不能入境,只能過境(Transit)。 (2)前後段機位需先訂妥(Confirmed),抵達該城 市時須於24小時內轉機離開。 O: 打O代表停留城市(Stopover City),或者是欄位 留空白,表示皆可入境至該城市停留24小時以上 。 (四) CARRIER BOX(4.航空公司欄) 填入旅客飛行使用之航空公司兩個字的代號。 1-20 第三節 機票欄位的填寫 (五) FLIGHT/CLASS BOX(5. 班機號碼/搭乘艙等欄) 1. FLIGHT BOX(5.班機號碼欄) 固定的航線,航空公司會有固定的班機號碼,通常 填入三個數字,加班或包機四個數字。 2. CLASS BOX(5. 搭乘艙等欄) (1) 頭等艙: P First Class Premium F First Class A First Class Discounted 1-21 第三節 機票欄位的填寫 (2) 商務艙: J Business Class Premium C 一般的商務艙 D、I、Z Business Class Discounted (3) 經濟艙: Y Economy Class,一般的經濟艙。 1-22 第三節 機票欄位的填寫 (六) DATE BOX(6. 班機起飛日期欄) 填寫搭機時當地日期及月份。 (七) TIME BOX(7. 起飛時間欄) 指當地班機起飛時間(Local Time),以四位數字 方式來表示。 1-23 第三節 機票欄位的填寫 (八) STATUS BOX(8.訂位狀況欄) 1. OK、HK、KK(Confirmed) 表示機位已訂妥。 2. RQ、HL、LL(Wetting)己去電要求訂位,但尚未 訂妥,正在等待候補中。 3. SA(Subject Availability;SUBLO)不能預先訂位 的票,限空位搭乘。 4. NS(No Seat) 指嬰兒無座位。 (九) FARE BASIS BOX(9. 票價種類欄)是機票訂定價 格的依據,由一系列縮寫組成。 1-24 第三節 機票欄位的填寫 (十) VALIDATION BOX(10. 使用期限欄) 亦即機票效期欄,通常機票期限大致分為一年(即 年票)、半年、三個月、一個月等幾種。 1. VALID BEFORE 2. NOT VALID AFTER 1-25 第三節 機票欄位的填寫 (十一) ALLOW BOX(11. 免費托運行李的限制欄) (1)論重: (A)頭等客艙:限40公斤或88磅以下。 (B)商務客艙:限30公斤或66磅以下。 (C)經濟客艙:限20公斤或44磅以下。 1-26 第三節 機票欄位的填寫 (2)論件:赴美航線以托運行李件數兼公斤(KG) 或磅(LB)論重規範。 (A) 赴美旅客免費託運行李:每人限兩大件,每 件限重32公斤,超重時需另行付費,且行李 長、寬、高的總和不得超過62吋(約158公 分)。 (B) 隨身行李:旅客隨身攜帶的行李,以一件可 放在飛機座椅下者為限,部分航空公司並限 重七公斤。長、寬、高三圍長度相加,總和 不得超過45英吋或115公分 1-27 第三節 機票欄位的填寫 3. 行李超重(件)之計價方式: (1)超件:實際收費可能因航空公司之不同或匯率變 動等因素而有所差異。 (2)超重:航線行程如不涉及美加地區,通常每超重 一公斤之基本收費,為該航段經濟艙最高 票價的1.5%。 1-28 第三節 機票欄位的填寫 (十一) ALLOW BOX(11. 免費托運行李的限制欄) (1)論重: (A)頭等客艙:限40公斤或88磅以下。 (B)商務客艙:限30公斤或66磅以下。 (C)經濟客艙:限20公斤或44磅以下。 1-29 第三節 機票欄位的填寫 (十二) FARE CALCULATION BOX(12.計算票價步驟 欄) 計價公式:NUC×IROE=LCF LCF= LOCAL CURRENCY FARE NUC = NEUTRAL UNIT OF CONSTRUCTION IROE = IATA RATES OF EXCHANGE (十三) FARE BOX(13. 票價欄) 機票計價通常以中間貨幣單位;目前是美元USD 為準。 1-30 第三節 機票欄位的填寫 (十四) CURRENCY BOX(14.實際付款幣值欄) 機票票價通常以開票當地貨幣,如新台幣TWD、 日幣JPY)為準。 (十五) TAX BOX(15.稅) (十六) TOTAL BOX(16.票面總價欄) 機票票面總價亦以開票當地貨幣;如新台幣TWD 、日幣JPY)為準。 (十七) FORM OF PAYMENT BOX(17.付款方式欄) 1. CASH 2. CHECK/AGT 1-31 第三節 機票欄位的填寫 (十八) ORIGIN/DESTINATION BOX(18.起點/終點欄 ) 代表行程之出發城市與目的地城市 (十九) BOOKING REFERENCE BOX(19.訂位紀錄資料 欄) 指旅客訂位紀錄,或旅遊業界通稱之「電腦訂位 代號」(PNR,Passenger Name Record),通常 以六位數之英文字母或數字表示。 (二十) ORIGINAL ISSUE BOX (20./21.行程、艙等改變須重新開票時填寫原機 票資料欄) 1-32 第三節 機票欄位的填寫 (二十一) ISSUED IN EXCHANGE FOR BOX (20./21.行程、艙等改變須重新開票時填寫原 機票資料欄) (二十二) TICKET NUMBER BOX(22.連續機票票號欄 ) 機票號碼意指每一本機票均有其獨立之票號, 全長總共十三位數,前三個數字為航空公司本 身的代號,四位數為來源號碼,第五位數為搭 乘聯張數,後面則為機票本身號碼。 1-33 第三節 機票欄位的填寫 (二十三) ENDORSEMENT/RESTRICTION BOX(23.禁 止背書轉讓等限制欄) NON-ENDORSABLE:機票不可背書轉讓其他航空公司 NON-REFUNDABLE:機票不可退票。 NON-REROUTABLE:機票不可改行程。 1-34 第四節 機票使用應注意事項 四、退票 (一) 自願退票 指依旅客之意願,不再使用全部或部分之機票,退 票會有退票手續費,但各航空公司規定略有出入。 (二) 非自願退票 指因航空公司因素或因安全、法律之需求,旅客未 能使用其機票之全部或部分者,不收退票手續費。 1-35 第四節 機票使用應注意事項 七、機票效期之延期 (一) 非自願延期 1. 班機取消。 2. 航空公司本身因素致使旅客錯失轉接之班機。 3. 航空公司無法提供旅客先前已訂妥之機位。 4. 以不同機艙取代旅客原定之艙等。 航空公司銷售服務與空間,每個機位都 是航空公司重要收入來源。(圖片來源: 郭名龍攝) 1-36 第四節 機票使用應注意事項 九、電子機票(E-ticket) 所謂電子機票並非紙張實體機票,而是存在航空公 司中央訂位系統裡,顯示某一位顧客取得了已經完成訂 位手續,享有登機權利的電子記錄。亦即「取得( Obtain)」包括付費購買,或以累積旅程轉換方式所得 到的搭機完成某一段旅程的權利。 1-37 第四節 機票使用應注意事項 (一) 使用電子機票的優點 1. 因為電子機票相關記錄存在訂位系統裡,節省旅客 在櫃檯前排隊等候的時間。 2. 電子機票沒有遺失的問題存在。 3. 旅客不必費心保管一本機票。 1-38 第四節 機票使用應注意事項 (二) 使用電子機票注意事項 1. 截至目前為止,電子機票只有在同一旅客的全部行 程,都由同一家航空公司負責載運情況下才能使用 。 2. 最好要詳細列印整個行程(來回)資料的電子機票 內容,出示給移民局官員。 3. 在行前或旅途中要更改班次或變更旅程其他內容時 ,則與持傳統紙本機票一樣辦理。 1-39 第四節 機票使用應注意事項 1-40 第四節 機票使用應注意事項 1-4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