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ranscript 實用技能課程設計理念
實用技能學程課綱設計理念 主講人: 主辦單位: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承辦單位: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工業教育系 國立南投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修訂緣起-1 落實年段式就業課程導向 後中核心課程的彈性化 實用技能學程 課程綱要 後中課程綱要的全面修訂頒布 實用技能學程課程特色的延續 因應實用技能學程的實際需求 2 修訂緣起-2 職場的能力需求 (知能項目、能力水準、工作態度) 學生學習的需求 (能力、興趣、進階…) 學校的教學需求 (師資、設備、校本課程) 3 修訂目標-1 簡化課程架構, 明確劃分課程類 別,俾利校本課 程規劃 規劃以就業為導 向課程,確立實 用技能學程之特 色與功能 4. 1. 實用技 能學程 新課綱 以「群科」統整 各行職業專業領 域 3. 2. 強調技能學習, 建立學生學習信 心 4 修訂目標-2 增加校訂科目學分數比率,俾 利學校建構辦學特色。 實用技能學程 新課綱 兼顧日、夜上課之學生學習需 求,期均能健全發展。 建構「班會」之學習內涵,落實 公民教學功能,培養健全優秀公 民。 擴大夜間上課學分採計範圍,俾利 修足畢業學分,順利取得畢業證書 。 5 修訂策略-1 原家政群更改為「美容造 型群」,呼應課程內容 校訂科目規劃職涯 體驗及專題製作為 必修科目,旨在增 加就業就業能力, 並利於與職場結合 ,落實就業導向之 課程目標 一般科目國文、英文、 數學課綱內涵生活化, 力求生動淺易 部定專業核心科目學分數降 低,俾利學校規劃年段式課 程 技能實作課程職場化, 刪除艱深難懂之理論, 以技能實習為主,輔以 必要之理論科目 設置13群(未置外語群及 藝術群) 6 修訂策略-2 4. 校訂科目由學 校依其師資、 設備、社區資 源等因素,自 主開設 3. 班會及綜合活 動均視同通識 課程,採計為 畢業學分 1. 日、夜間課 程同時以一致 的目標及理念 規劃研擬 2. 一般科目及基 礎科目之主學 習內涵,日、 夜課程完全相 同 7 修訂具體做法-1 4. 3. 2. 1. •部定專業與 實習科目為 各群之基礎 核心科目, 各群為15~20 學分 •明訂校訂科 目中專業及 實習科目至 少應佔科目 之85% (含) 以上 •校訂專業及 實習科目中 實作科目至 少應佔60% (含)以上 減少第三學年 之部定必修科 目,賦予各校 辦理職涯體驗 等之彈性空間, 提升就業能力 8 修訂具體做法-2 編撰及印製國文、 英文、數學教材, 供實用技能學程 學生使用 各校需規劃職涯體驗2學分及 專題製作2~6學分,並於課程 計畫書內敍明實施方式 部定一般科目日間上 課計54學分,夜間上 課44-46學分 班會每週1節,視同 公民活動課程,每 學期採計1學分 9 課程架構(日間) 科 一 目 般 部 定 學 分 必 修 校 訂 ( 必 修 、 選修 ) 別 科 目 54 學 % % 28.1% 專 業 及 實 習 科 目 15-20 7.8-10.6% 小 69-74 35.9-38.5% 計 分 110-115 57.2-59.9% 110-115 57.2-59.9% 彈 性 教 學 時 間 0-8(0-4.2%) 可 修 習 總 學 分 數 184-192 學分(畢業應修得 150 學分) 活 總 動 上 科 課 節 目 18 節(不計學分) 數 202~210 節 10 課程架構(夜間) 部 科 目 定 般 修 科 目 分 44-46 學 % 15-20 10.0-13.3% 小 59-66 39.3-40.0% 計 動 科 目 分 % 29.3-30.6% 專業及實習科目 活 校訂(必修、選修) 別 學 一 必 72-79 48-52.6% 72-79 48-52.6% 12 學分(8%) 職場經驗、技能證照 0-18 學分 可修習總學分數 150-168 學分(畢業應修得 150 學分) 總 上 課 節 數 150 節 11 每週授課節數參考表(日間)-1 類 名 稱 部 一 定 般 必 科 修 授 課 節 數 備 註 第 一 年 段第 二 年 段第 三 年 段 學分 名 稱 學 分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3 3 3 3 語 文 國 文 Ⅰ - Ⅳ 12 領 域英 文 Ⅰ - Ⅳ 8 2 2 2 2 數 學 數 學 Ⅰ - Ⅱ 4 2 2 領 域 歷 史 2 2 社 會 地 理 2 2 領 域 公 民 與 社 會 2 2 基 礎 物 理 自 然 4 2 2 任 選 4 學 分 領 域 基 礎 化 學 基 礎 生 物 美 術 54 藝 術 4 2 2 任 選 4 學 分 樂 學分 領 域 音 藝 術 生 活 計算機概論Ⅰ 生 活 科 技 政 生 活 家 各校自選二科, 4 2 2 領 域 法 律 與 生 活 共 計 4 學 分 別 科 目 目 環境科學概論 生 涯 規 劃 健康與 體 育 Ⅰ - Ⅳ 體 育 領 域 健康與護理ⅠⅡ 8 2 2 2 1 1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Ⅰ Ⅱ 小 計 2 54 1 15 1 13 專專 業 理 業 論 學分 科 核目 小 2 2 11 11 4 計 由各群科課程修訂 委員會就群別性質 規劃教學科目及學 分數 科 實 心習 實 學分 作 科 科 目 目 小 目 部 定 必 小 修 科 計 計 目 合 計 15~20 74 19 17 17 17 4 0 12 每週授課節數參考表(日間)-2 類 別 科 名 稱 學分 名 校 一 般 科 目 學分 專 業 訂 理 論 科 學分 目 科 實 習 實 作 學分 科 目 部 定 必 修 科 目 總 小 性 計 小 校外實習 專題製作 計 2 2-6 各校需規劃校外實 習 2 學分及專題製 作 2-6 學分為必修 科目 計 計 教 學 (0-4.2%) ( 學 時 間 分 110~115 可排授校訂科目或 0-8 0-1 0-1 0-1 0-1 0-2 0-2 作為補救教學、輔 導活動、重補修或 自習之用 畢業最少應修得 ) 184-192 31-32 31-32 31-32 31-32 30-32 30-32 150 學分 綜合活動 活 動 18 節 科 目 計 註 計 小 彈 合 稱 學 小 目 授 課 節 數 備 第 一 年 段第 二 年 段第 三 年 段 分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目 2 2 2 2 2 2 必修科目不計學分 18 ( 班 會 節 數 1 ) 202-210 34-35 1 1 1 1 1 34-35 34-35 34-35 33-35 33-35 13 每週授課節數參考表(夜間)-1 類 授 課 節 數 備 註 第 一 年 段第 二 年 段第 三 年 段 學分 名 稱 學 分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3 3 3 3 語 文 國 文 Ⅰ - Ⅳ 12 領 域英 文 Ⅰ - Ⅳ 8 2 2 2 2 數 學 數 學 Ⅰ - Ⅱ 4 2 2 領 域 歷 史 社 會 【0-2】 【0-2】 【0-2】 任選 4~6 學分 地 理 4~6 領 域 公 民 與 社 會 基 礎 物 理 自 然 2 1 1 任 選 2 學 分 領 域 基 礎 化 學 基 礎 生 物 美 術 54 藝 術 2 1 1 任 選 2 學 分 音 樂 學分 領 域 藝 術 生 活 計算機概論Ⅰ 生 活 科 技 政 生 活 家 各校自選二科, 4 2 2 共 計 4 學 分 領 域 法 律 與 生 活 別 科 名 稱 部 一 定 般 必 科 目 環境科學概論 生 涯 規 劃 健康與 體 育 Ⅰ - Ⅳ 體 育 領 域 健康與護理ⅠⅡ 修 目 4 1 1 2 1 1 2 13 1 11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Ⅰ Ⅱ 2 小 計 44~46 專專 業 理 業 論 學分 科 核目 小 計 小 修 科 計 計 目 合 1 1 7-9 7-9 0-2 2 由各群科課程修訂 委員會就群別性質 規劃教學科目及學 分數 科 實 心習 實 學分 作 科 科 目 目 小 目 部 定 必 1 計 59~66 14 每週授課節數參考表(夜間)-2 類 別 科 名 稱 學分 名 校 訂 科 目 合 一 般 科 學分 目 專 業 理 論 學分 科 目 實 習 實 學分 作 科 目 稱 學 小 計 2 2-6 各校需規劃校外實習 2 學分及專題製作 2-6 學 分為必修科目 小 ( 學 計 計 分 ) 學 分 0-18 採 計 學 分 職場經驗、技能證照 部 定 必 修 科 目 活 6 學分 4% 動 科 6 學分 4% 目 總 計 註 計 小 校外實習 專題製作 小 計 授 課 節 數 備 第 一 年 段第 二 年 段第 三 年 段 分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目 ( 72~79 138 23 23 23 23 23 23 畢業學分不足時採計 0-18 綜合活動 6 1 1 1 1 1 1 每週 1 節每學期 計 1 學 分 班 6 1 1 1 1 1 1 每週 1 節每學期 計 1 學 分 150 25 25 25 25 25 25 畢業最少應修得 150 學分 節 會 數 ) 15 實用技能學程、進校及職校新舊課綱架構比較表 實用技能學程 1.部定一般 科目 2.部定專與 實習科目 3.校訂科目 4.最高可修 習學分 5.畢業條件 94 100 日:56學分 54學分 夜:46學分 15-30學分 與職校相近 日夜相同 日:94-115學分 44-46學分 15-20學分 日夜相同 95 98 72-79學分 日: 180-192學分 184-192學分 150學分 不含職場及 證照學分 日:150學分 150學分 夜: 150學分 150學分 職業學校 95 98 54-56節 46-52節 72-80 學分 66-76 學分 15-30節 15-30節 15-30 學分 15-30 學分 58-75節 64-83節 82-105 學分 86-111 學分 100-115學分 夜:62-77學分 夜: 144學分 不含職場及 證照學分 進修學校 144節 144節 學時制 學時制 184-192學分 184-192學分 160學分 160學分 16 實用技能學程、進校及職校新舊課綱部定一般科目節數比較表 進修學校 實用技能學程 國文 英文 數學 社會 自然 藝術 生活 體育 (全民國防 教育) 健康與護 理 合計 94 100 日:12 夜:12 日: 8 夜: 8 日: 6 夜: 6 日: 6 夜: 6 日: 4 夜: 4 日: 4 夜: 2 日: 4 夜: 4 日: 4 夜: 0 日: 4 夜: 2 日: 2 夜: 2 日: 56 夜:46 12 12 8 8 4 4 6 任選4~6 任選4 任選2 任選4 任選2 4 4 8 4 2 2 2 2 54 44~46 職業學校 後中課程 95 98 95 98 95 98 12 18 16 16 8 6-8 8 12 12 12 8 6-8 6-8 8 6-8 4-8 6-8 4-8 6 2-4 6-10 6-10 6-10 6-10 4 0 4-6 4-6 4-6 4-6 4 4 4 4-6 4 4 4 4-6 4 2-6 4 4 0 12 12 4 4-8 4 2 4 2 4 2 2 2 4 2 4 2 54-56 46-52 72-80 66-76 52-60 42-6417 部定一般科目及專業 核心科目之修訂 18 一般科目(日間上課) 國文 各3學分,共12學分 新訂教學綱要 英文 各2學分,共8學分 新訂教學綱要 數學 各2學分,共4學分 新訂教學綱要 自然領域 各0-2學分,選4學分 選用日校課綱 社會領域 各2學分,共6學分 選用日校課綱 藝術領域 各0-2學分,選4學分 選用日校課綱 生活領域 自選2科,共4學分 參照日校課綱 健康與體育領域 體育8學分,健康與護理2學 分 參照日校課綱 全民國防教育 各1學分,共2學分 參照日校課綱 19 一般科目(夜間上課) 國文 各3學分,共12學分 新訂教學綱要 英文 各2學分,共8學分 新訂教學綱要 數學 各2學分,共4學分 新訂教學綱要 自然領域 各0-2學分,選2學分 選用日校課綱 社會領域 各0-2學分,選4 ~6學分 選用日校課綱 藝術領域 各0-2學分,選2學分 選用日校課綱 生活領域 自選2科,共4學分 參照日校課綱 健康與體育領域 體育4學分、健康護理2學分 參照日校課綱 全民國防教育 各1學分,共2學分 參照日校課綱 20 國文科教學綱要修訂特色 重視文學之閱讀、欣賞及應用文寫作,達成文 化陶冶之目標 綱要含: 古典文選、古體詩詞選; 現代文選、現代詩選、現代小說選; 《論語、孟子》選讀; 應用文、及語文表達等。 語體文與古文(含論語、孟子)比例約為50:50 21 英文科教學綱要修訂特色 以簡易會話及基礎認知為主,並因應學生程度, 增刪課程內容 綱要含: 人際關係; 各類休閒娛樂運動; 日常生活;現代科技; 文化與風俗民情; 文學與藝術、語言; 環境教育等。 各冊以不同之能力指標評量學生成就。 22 數學科教學綱要修訂特色 以簡易、實用、生活化為主。 綱要含: 數與式的運算; 常用度量單位的換算; 坐標與直線;數列與級數; 求解未知數;比例應用; 蒐集資料製作統計圖表; 計算簡易機率。 得利用計算機及電腦協助學生運算。 23 各群部定專業核心科目 學分數 100年課綱 94 年課綱 98職校課綱 15~20學分 15~30學分 15~30學分 佔7.8~15.6% 佔7.8~15.6% 佔10~20% 佔10~20% 日間 上課(註1) 佔7.8~10.4% 夜間 上課(註2) 佔10~13.3% 註1:日間上課以192學分為分母 註2:夜間上課以150學分為分母 24 專業科目之規劃重點及方向 強調實習實作之堅持 就業能力培養為核心 職場崗位實務的熟悉 年段式單一技能之養成 25 強調實習實作之堅持 部定專業核心科目逾50%為實習實作科目 校訂科目每週需排授5節實習實作科目 校訂科目中專業科目需佔85%以上 校訂實習實作科目需佔專業科目之60% 職場經驗、技能檢定證照均採計學分 26 就業能力培養為核心 降低部定一般科目學 分數,賦予各校辦理 職涯體驗、技能檢定 輔導等之彈性空間 1.日間上課: 由56降為54 提升校訂專業科目 之比例,由80%提升 為85% 2.夜間上課: 由46調整為44~46 27 職場崗位實務的熟悉 •各校需規劃2學分之校外職涯體驗,可跨年段 辦理: 1.邀請業界專業人士至校演講或授課 2. 業界參訪、業界實習 •各校需規劃2~6專題製作學分,藉以了解該 行職業之學習內涵 •校外學習成就、職場經驗均採計學分 28 年段式單一技能之養成 1. 專業課程先專後廣,由簡而繁,力求實用 2. 每週需至少排授五節校訂實習實作科目 3. 校訂科目之規劃以年段式模組化為原則 4. 審查各校課程計畫,嚴守課程規劃原則 29 實用技能學程94.100課綱之異同 「國防通識」更名為「全民 國防教育」,並刪除第二年 段2學分(4 2學分) 數學下限調為4學分 (6~84~8學分) 各群專業核心科目以 職場知能為主 日間體育課增設第二學年4學分 (4 8學分) 夜間部定體育課4學分 (0 4學分) 夜間班會視同公民活 動,每學期計1學分 ,三年段共計6學分 訂定校訂參考科目 50學分 編撰國文英文數學試用 教材免費提供師生使用 30 結 語 3. 2. 1. 專業課程先專 後廣,由簡而 繁,力求實用 一般科目教學 綱要融入生活 知能,力求生 動淺易 技能實作課程 力求與職場接 軌,刪除不必 要之理論,追 隨知行合一之 理念 31 相關資料請至技藝教育資訊網『最新消息』下載 網址:140.122.71.2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