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ranscript EFTA協議
商品說明條例 有關產地說明方面的修訂建議 業界簡介會 1 簡介大綱 (1) 第一部份 貿易自由化協議 更有彈性的產地來源規則 修例建議 對業界的好處 立法時間表 (暫定) 2 簡介大綱 (2) 第二部份 執法安排 業界須保存的文件 問答 3 貿易自由化協議 行政長官在2006-07施政報告表示,香港 應爭取與貿易伙伴簽訂更多貿易自由化協 議,以更有利條件將貨物入口其他巿場 4 貿易自由化協議 香港已和內地及新西蘭簽訂有關協議 我們於六月二十一日與歐洲自由貿易聯盟 (European Free Trade Association, EFTA) 簽署相類協議,預期可約在明年 年中生 效 涵蓋貨物貿易、服務貿易、投資等範疇 註: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國家:瑞士、列支敦士登、挪威及冰島 5 EFTA協議 EFTA國家取消所有香港原產工業貨品關 稅,包括 – (a) 本港主要出口EFTA國家的產品,包括 珠寶、鐘表、紡織品;及 (b) 其他本港近年的主要出口產品,如電 訊、塑膠、電機產品等 6 EFTA協議 為香港帶來更佳的商機,包括開拓和擴 展與北歐和西歐的貿易 7 更有彈性的產地來源規則 現時行之有效以工序為本的產地來源規則 將繼續適用,一如CEPA及新西蘭的協議 工序為本,即原產地一般取決於在何地進 行使物料發生重大改變的最後加工或處理 8 更有彈性的產地來源規則 EFTA 協議中同時容許以價值百份比作為 另一產地來源規則 有關產品主要為“協調制度” 中第25至 97章內的產品,涵蓋所有工業貨品 註 註:香港進出口貨物分類表(協調制度) 9 “價值為本”的產地來源規則 在EFTA協議中, “價值為本”公式為: 非原產材料價值 最高百分比(一般為60%) 工廠交貨價 10 “價值為本”的產地來源規則 例子: $50 (非原產自香港或EFTA國家的原材料) $100 (產品的工廠交貨價)* = 50% 因此該產品可享有EFTA協議下的關稅優惠。 * 多出的$50包括原產自香港或EFTA國家的原材料($10) + 在香港發生的勞工價值($15)及其他成本($15) + 利潤($10) 11 對業界的好處 除以工序為本的傳統規則外,價值為本的 規則多添一個途徑讓本港貨品更易符合產 地來源規則,以取得關稅優惠,惠及本港 製造商,增加靈活性 12 修例建議 – 現行法例 《商品說明條例》有關生產地的說明現時 也以工序為本 《條例》第2(a)(i)條規定, “貨品在某地 方經過最後處理或加工,而該處理或加工 對該等貨品製造時所使用的基本物料的形 狀、性質、結構或效用作永久與重大改變, 則須當作在該地方製造” 13 修例建議 我們擬在《條例》中列明 價值為本規則 的概念和整體安排 在《條例》中,價值為本規則適用的貨物, 限於按香港簽署的貿易自由化協議,在香 港和締約對方之間貿易而獲關稅優惠的貨 物 14 修例建議 業界可直接在有關的貿易自由化協議查看 細節,如:所涵蓋的貨物、最高容許的非 原產材料價值百分比等 我們會發出貿易通告,解釋有關規則,亦 會設熱線解答業界問題 15 “價值為本”規則的另一表達方式 除了EFTA協議所用的公式,我們也擬在修例時 涵蓋另一種可能出現的表達方式 : 原產價值成分 貨價 若干最低百份比 16 “價值為本”規則的另一表達方式 例子:原產價值成分須佔貨價40%或以上: 原產價值成分 (即原產物料+在香港發生的勞工及其他成本 +利潤等) 貨價 40% 17 前瞻性的修例建議 這個法例草擬方法具前瞻性,可涵蓋 EFTA協議及日後可能簽訂的類似協議中 的價值為本規則 可盡量免卻每次簽訂該等協議後,可能需 修改主體法例的情況,讓業界可盡早享受 有關協議帶來的好處 18 須修例的原因 修例後,貨品如只符合協議下的價值為本 規則,即使未符合原來的“最後加工”要 求,在輸往締約地時也不會抵觸《條例》 的規定 19 立法時間表(暫定) 為讓業界盡早享受EFTA協議的關稅優惠,我們初 步的立法時間表為 諮詢業界:今天 諮詢立法會事務委員會:今年七月 提交立法會審議:希望今年年底前 法例生效日期:預期明年年中 20 執法安排 香港海關不會對 EFTA協議下付運的貨物 實施特別查驗;業界也不用申請產地來源 證 《條例》也無規定本港進出口產品須附有 產地來源標籤 但如產品附有產地來源標籤,有關產地的 陳述便必須符合《條例》規定 21 執法安排 香港海關會一如以往根據風險評估, 對進出本港的貨物作出抽檢 22 執法安排 如業界進出口附有產地來源標籤的貨物, 有關商户在海關人員要求下須提供相關產 地來源的佐證 佐證具體要求視乎個別協議的內容 23 EFTA協議:業界須保存文件 (1) 就EFTA協議而言,業界須提供文件及紀錄 相關產品的產地來源陳述佐證,包括以下 業界通常會保存的文件: (a) 產品的生產紀錄,包括工人工資紀錄; (b) 原材料的購入資料,如:訂購合同、發 票、裝箱單、貨運交收紀錄等; / (c)…… 24 EFTA協議:業界須保存文件 (2) (c) 原材料耗用紀錄,包括用於製作成品的數 量及價值; (d)原材料的原產地証明文件,如產地來源證; 及 (e) 相關原材料及產品的單據及船務文件等。 25 EFTA協議:業界須保存文件 (3) 按EFTA協議,須保存有關文件三年 26 問答 27